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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于2002年9月成立,主要研究社会性别与法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早在20世纪60年代, 西方国家就已经提出社会性别概念。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世界人权领域和妇女解放运动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社会性别观念被纳入许多国际文件之中。"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中心通过开展研究项目,搭建起多学科共同研究性别与法律的国内外交流平台,创建中国的性别与法律研究基地,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多元化,推动法律领域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将运用社会性别视角来分析立法、司法、执法及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推动有利于男女两性共同发展的法律框架的创建。为此中心的宗旨是:

推进中国性别与法律理论研究;

运用社会性别视角,检审中国法律,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立法建议;

对社会性别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和实际考察,开展公共政策倡导;

通过性别与法律研究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

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中国法学工作者与国际同行的交流;

推广中心研究成果,提高公众社会性别意识。




    相关链接:
    中国性别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