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室系法学所2002年设立的主要从事传媒法、信息法和文化法研究的专业机构。 现有研究人员5人。其中,研究员2人,副研究员2人,助理研究员1人。另有兼职研究人员数人。设有传媒信息法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
传媒法和信息法是我国法学研究领域内两个极具潜力的新兴学科,本室的设立将有助于加强这两个重要学科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学所在国家法治建设特别是文化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传媒法、信息法乃至文化法的理论研究和法制实践。本室研究队伍的规模虽然不大,且人员多由其他相关学科抽调而来,但团队精神突出,基础较好,研究人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研究功底,皆有在国外学习、研究或讲学的经历,在调入本室之前均从各自所在学科的角度对传媒法或信息法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
本室具有一流的科研条件和环境,致力于建设成为全国传媒与信息法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的基地和中心,欢迎有志于传媒信息法研究的优秀人才以各种方式加入我们的研究团队,共同为我国宣传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主 任:陈欣新
副主任:陈根发
研究员(教授):冯 军
副研究员(副教授):沈卫利
助理研究员:吴 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