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以“性别与法律研究”命名,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性别与法律之间关系的理论与实践。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综合性的边缘学科。  
    社会性别概念在西方,早在60年代就已提出,至1995年北京世妇会后“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载入许多国际文件之中,成为世界人权领域,妇女解放运动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而用这个视角来分析传统的立法、执法及法学研究,创建有利于男女两性共同发展的法律框架,还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在中国则尚属空白。  

    成立本中心旨在通过筹集资金,开展研究项目,完善中国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的过程中,搭建起多学科共同研究“性别与法律”的国内外交流的平台,培养出一批研究人才,在法学所创建中国的性别与法律研究基地,促进国内社会性别主流化工作与国际社会性别主流化接轨,推动国内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进程。为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多元化发展,促进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进程尽我们的微薄之力。  

    本中心严格按照《法学所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开展活动,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民主、公开的管理方法,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法学所财务监督,按期书写报告,提交科研成果。

    欢迎所内对性别与法律问题研究有兴趣者,成为本中心成员。有志者请与本中心联系。
    中心电话: 010-64022192;
    电子邮箱:galc@public3.bta.net.cn;


    相关链接:
    中国性别与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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