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自1996年开始,法学系与研究生院培训中心和有关省市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劳动人事部门合作,举办在职
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其具体做法是,研究生院培训中心与有关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劳动人事部
门负责招生和日常管理,法学系负责与教学有关的事务,如课程设置、选派教师、组织论文答辩等。
课程班所涉及的专业主要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
民商法专业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法总论、物权、债权、民事诉讼法、商事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专业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法总论、经济法学、公司法、商事法、知识产权、国际经济法;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学原理、外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刑法学专业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经济刑法、中国宪法。
通过相关课程考试的在职研究生,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同时,可以获得研究生院颁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在通过相关课程考试和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的基础上,在职研究生还可以申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院培训中心和法学系在收到有关申报资料后,将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法学系与相关硕士生学科点合作,为初审合格者指派指导教师,由导师指导论文的选题和写作。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由法学系与相关硕士生学科点共同组织。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研究生院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自1999年到2002年6月底,已经有81名在职研究生班的学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