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系设教学委员会,成员大多由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室负责人组成。教学委员会负责审议法学系工作中的重大事务,并就教学工作、研究生管理工作、学科建设、教材编写等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还参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指导与审核工作,包括听取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开题情况汇报、课题进展汇报,并参与导师组共同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
教学委员会现有委员17人。教学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委员推举产生,任期1年。现任主席为陈泽宪教授。
法学系教学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序,共17人)
王晓晔 王敏远 田 禾 冯 军 刘作翔
孙宪忠 李 林 李明德 邹海林 沈 涓
陈 甦 陈泽宪 周汉华 赵建文 莫纪宏
徐立志 冀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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