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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博士后流动站
简 介 |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于1992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流动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人事局的领导下,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法学研究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凡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研人员,可以担任博 | 士后合作导师。法学研究所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法学研究所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科点有9个,可以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教研人员有37人(含返聘)。这9个学科点分别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各学科点设立合作导师组,具体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开题报告、课题进展报告、中期考核报告、课题完成报告和出站报告等。合作导师组根据每一个博士后研究人员方向和研究计划等具体情况,指定合作导师。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视为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从1993年到2004年,博士后流动站先后招收了90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截至2004年9月,有39位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过答辩出站,有51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从事研究工作。
流动站负责人:李明德 教授
流动站办公室秘书:孙秀升 女士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邮政编码:100720
电话:+86(10) 6406-5527
传真:+86(10) 6406-5527
电子邮件:postphd_law@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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